命,但他实在不听话,那便只好杀了。
免得到时候收拾起来麻烦。”
说到小刀,张晚晴心中又是一痛,回想到小刀对雪娘的维护,又是羡慕,又是愤恨。
魔祸张知县又恨铁不成钢的低头对张晚晴说道:
“也是你这丫头不争气,那沐雪娘就算没死,也有一年时间没有露头,这么长的时间,你都没把小刀拿下,真是没用。”
张晚晴头压的更低,长发垂头,盖住面容,免得别人看到自己伤心的表情。
原本计划将小刀拉拢过来,自己一开始也只是调戏而已,并非真心,哪曾想,不知何时便将心遗落,系在他身上,留下满满伤怀,无人知。
尸祸刘老听着魔祸张知县的话,嘿嘿一笑,眼睛半睁半闭悠哉的说道:
“杀吧,都死了才好。死了的就都是我的人,嘿嘿嘿嘿……”
无论变异还是死亡,都有用处。对于尸祸来说,他需要的都是没有灵魂的死人。当然死者生前能力越高越好,这样养出的尸,战力才高,用处也大。
就像手中的尸王,哪个生前不是一方高手,而平民死后,只能是最低级的尸兵。
随着蓬莱隐藏的人马陆续亮相,尸祸刘老剩余的战尸,也跟着大部队尾随出现,没有尸祸命令,便踢踢踏踏耸拉在最后。
寻常百姓已经发现城内的变化,尽量躲开满身杀气的奇异人流,有胆大好事者扒窗观望,起初还有兴致时不时品头论足。
恍然,看见远方一群异样的人群,浑身或惨白,或乌青,摇晃而来,待到近前才看清,竟然都是干枯尸体。
这是行尸走肉!
伴随一股腐臭弥漫开来,胆小者,咕咚一声晕倒。
“诈尸啦!!”
“死,死人!”
不明所以的百姓彻底惊了,逃命中四下乱窜,顺着人流跑去。
尽管前方的人凶神恶煞,生人勿近的模样,但好歹还是人,远不比行尸可怕。
越来越多的百姓四下惊呼,追逐人流而去。
七旬老翁扶着门栏,灰白的眼睛已经失明多年,听着路上的嘈杂,一声声焦急的呼唤着孙儿的名字。
两三岁的奶娃娃,哭的上气不接下气,坐在墙角边,喊着娘亲来抱抱。
一个惶急逃命的富家子弟,好不容闯入人群,不小心撞到一人,刚要道歉,发现竟是自家护卫,惊喜下连忙扯住护卫胳膊说道:
“快!保护我!后面诈尸了,其他人呢?快唤回来保护我。”
护卫虽人高马大,本来谦卑的很,但此刻看着弱鸡般的公子,却蔑视一笑,也不说话,粗壮大手掐着对方脖子小鸡般提起。
公子大惊,四肢扑打着护卫,脸上憋得紫红,勉强说道:
“混账,放我下来,你是不是找死,竟敢……”
“咔吧!”
一声脆响,公子被拗断脖子。
护卫随手丢下尸体,毫不在意的说道:
“这都变天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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