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1631 第 1631 章_悲剧发生前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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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是吗?

  这种想法也许有些过于阴暗,但小心总是没错的,李秋兰可不想刚来就因为什么理由被人给火烧了。

  “娘……”

  在李秋兰还在往外张望的时候,陈明康回来了,八岁的小孩子看起来跟个小大人儿似的,斜挎着一个布包,那是李秋兰亲手做的,里面放置着一些书本,笔也是有的,不过是毛笔,不好携带,所以,去上课,用的就是那头的笔墨和砚台,回来了,家里还有一套,自然,都不是什么特别好的,砚台还是磕破了角的旧砚台,毛笔也快秃了毛,勉强用着罢了。

  陈明康脸上带着笑:“先生今天又夸我了。”

  作为一个孩子,他能够看到的世界显然美好很多,除了陈父被抓走的时候跟着担惊受怕了一下,之后很快就好了,甚至还能去上私塾,背着小书包走路,俨然都成了上等人一样享受着别人艳羡的目光。

  “好,很好,快来吃饭,今天有肉!”

  李秋兰说着,她到底是做不出太亲近的表现来,干脆似急躁一样,拉了陈明康一把,让他快点儿进屋里。

  陈娟不知道什么时候擦干了手,厨房屋里两处来回,把灶火旁边儿温着的饭菜端上桌。

  肉菜是有,却也不是纯肉,菜里面夹着些肉片罢了,原主的刀工不错,切薄点儿就显得肉多,总也不过五片,都有数,保证只会落到陈明康嘴里。

  陈明康从没在意过这个,见了陈娟叫了“姐姐”之后,就按照李秋兰的意思先坐下来,他都不用挟菜,李秋兰就给他夹到了碗里,让他只需要埋头吃饭就好。

  以这孩子粗心的程度,估计也不会发现一盘菜的肉最后都落到了自己嘴里。

  对这个,陈娟懂事地不争,也从来不说,是个很安静的姑娘,可惜,命不好。

  如果说剧情中陈明康的悲剧是新旧交替的观念造成的,那么,陈娟的悲剧就是被原主坑的了,如果原主只是贪图彩礼,按照时下普遍的重男轻女观念,似乎也谈不上什么大错,但原主所图的却是解儿子一时之困,最后把陈娟嫁给了一个小混混,只为对方是什么帮派人物,能够给儿子解决麻烦。

  可想而知,这麻烦只会越来越多,有那样一个嘴上不留情面的姐夫,自小接受传统教育的陈明康哪里是对手,最后被不断打击,打击到失去了活着的信心,好似什么人都能踩他一脚的感觉,让他选择了死亡。

  留下来的原主不知道是意识到错了还是觉得这是陈娟的报复,反正她选择了仇恨,选择了报复,她挑拨着让任劳任怨的陈娟被那个小混混直接打死了,然后又用自己的死,逼得人给她们一家讨回公道,估计那小混混最后也讨不了好。

  一个女人的心计,只到这里,有些可惜了。

  而用两条性命来报仇,可能原主是恨陈娟的吧,或者说,她不敢恨自己,更不敢恨陈明康。

  总的来说,有点儿极品。

  李秋兰从中几乎找不到什么报仇的逻辑,这种仇恨的关系,大概就是那种老公出轨背叛了自己,自己都有了杀人的心,杀的却是小三吧。

  结果,就是一家子都悲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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