爪子够了够林彦弘的竹箸,没成功,于是继续扒在桌边,全神贯注地看向林彦弘碗里,期待他有朝一日能明白自己的意思。
林彦弘听春婶念叨过几次林彦兴要去哪里求学的事,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。
因为林隽没有参加,所以对于林府来说,和童生试同一时间举行的春闱,反倒没那么重要了。
“今年二爷没下场,也是件好事,听说外面来郡府考学的学子里,有个自己在客栈疯了,可怜见的……”
春婶是见过自家少爷苦读的,非常清楚读书多么不易,只是她没想到,这失败了一场,就足以摧毁一个人的意志。
想到这里,希望林彦弘能够成家立业、光宗耀祖的春婶也不禁害怕起来,觉得与其这样,还不如在家随便看两本书,轻轻松松、舒舒服服好。
反正林氏百年积累,让弘哥儿当一个富家翁愉快度日完全没有问题。
林彦弘也听说了这件事,唏嘘不已,天下学子千千万,最后能够为国效力、实现抱负、位极人臣的,又有几个?
不过人生在世,若没有追求,没有执念,没有痴狂,似乎又单调无趣了许多。
他一手握着竹箸吃饭,一手迅速抓住小狼崽够碗的小爪子。
小家伙没有回头,只小声地“嗷呜嗷呜”叫着,似乎在表达自己只是摸摸而已。
“你乖一点,要不然不好带你去踏青了。”某人放开小家伙的小爪爪,转而摸它的头。
“嗷呜嗷呜~”小家伙听懂了林彦弘的意思,立刻把小爪子收回来,叠放在自己的小肚子上,表示自己非常乖。
……
因着林彦弘在这一年的童生试以十三岁之龄夺魁,得到案首之名,连哲郡王和刺史都惊动了。
林府一扫之前的阴霾,整个林氏都洋溢着一派喜气洋洋的气氛。
虽然林隽春闱没下场,但书院里关于林氏子弟的闲话明显少了许多,而且他到底还年轻,这场失利并非决定人生的那场,所以还有机会重来。
不过,有些议论还是入了林隽的耳朵,让他不可能当一切都没有发生,一切都不在意。
有些事,冥冥之中已经发生改变,因果要到特定的时候,才能完全表现出来。
就这样,转眼就到了三月初三,往年的这个时候,梁境的百姓通常都会外出踏青,云阳城的人还会特别到缙阳山赏花。
世人赏花,无外乎两种,一种是观赏院中之花,一种是赏野地之花。
像林氏的泽芝院,以及与之齐名的春辉院,延年居、暗香居,都是世人赏院中之花的地方,更勿论郡王府、刺史府及云水豪门世家在自家院中培育的名花名草,都会在特定的时候拿出来一观。
只不过这种“院中之花”多半是富庶人家才有的,寻常百姓一般无缘得见。
而这踏春之时,赏的却是野山茶,是所有人都可以看到的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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